目前欧洲各国普遍加强垃圾焚烧处理,欧盟的废物管理最高法令也明确支撑和鼓励对垃圾进行能源回收(以焚烧为主)。1996—2007年,欧盟成员国垃圾填埋量不断减少,而焚烧量却呈上升趋势。据统计,2006年欧洲主要国家总人口为5.78亿,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为2.97亿吨,生活垃圾焚烧发电(供热)厂达到425座,垃圾焚烧处理量约6?362万吨/年,比2001年增加了20%。
欧洲垃圾焚烧厂数量及处理量
从上表还可以看出,虽然有些国家的焚烧厂数量有所减少,但是焚烧处理能力却在增加。
欧盟15国(EU15)垃圾焚烧量变化图
从上图可以看出,欧盟各国人均垃圾焚烧量基本呈逐年递增的趋势。据统计,1995年EU-27人均垃圾焚烧量为65千克/(年·人),2006年达到98千克/(年·人),除了比利时和卢森堡,其他各国平均增长了50%。英国和法国经过焚烧厂重建后,垃圾焚烧量再次出现递增趋势。德国是欧洲各国中较早开发垃圾焚烧发电(供热)技术的国家,也是焚烧垃圾量最大的国家。2004年,德国焚烧发电(供热)厂年处理能力为1?388万吨,到2010年预计达到1?820万吨,年增长5.2%。德国2005—2010年垃圾焚烧发电(供热)厂的数量和处理量见下表。
2005—2010年德国垃圾焚烧发电(供热)厂变化趋势